2021年2月24日,政治碩一徐東宏,在臉書社團「NCCU政大學生交流版」發文,質疑法律系副教授陳志輝於刑法(二)課堂以「拉藻礁公投連署」,作為期中成績加分依據的妥適性。徐東宏認為,此舉不僅使課程評分不公正,更有左右同學自由意志之嫌。隔日,陳志輝同在交流版發表《公開聲明》,表示接受學生指教,並修正原加分機制,引發學生熱議。
修習該堂刑法(二)課程的法律一湯妮臻指出,在原先的加分制度下,兩份連署書相當於期中成績加一分,且陳志輝未規定加分上限。因此「如果有那個能力,拿到期中期末都滿分,你要四百份、兩百分,他也覺得ok。」湯妮臻如此說道。
徐東宏表示,無上限的加分規則讓許多修課學生不滿,「但是問題是他們自己也不敢po到交流版上,直接去開戰,因為分數畢竟還掌握在老師手上。」所以自己在得知學生想法與難處後,即與學生會權益部長、法律二陳思妤討論這項加分機制,是否可能使學生權益受損。
「想說去了解一下,是不是同學產生什麼誤解。」陳思妤說明,自己是藻礁公投連署攤位的志工,與陳志輝關係密切,也曾是陳志輝學生,先前就已熟識,因此在徐東宏發文前,決定先向陳志輝瞭解情形。然而她表示,在一番溝通後,仍「可以感受得出來老師是很堅決的,並不認為這件事有什麼好疑問。」
陳思妤坦言,陳志輝本就常在課堂談論社會議題,設立加分制度,意在促進學生的公民參與意願,因此他並不認為有不妥之處。「既然老師不願意修正他的方式,我們就放上來。」 徐東宏如此說明。而在徐東宏的貼文下,陳志輝則回覆:「您有您的權利,我有我的教學自由,彼此尊重。」強調身為教師的教學自由。
而《國立政治大學學生成績作業要點》中,並未詳加規範教師的評量方式,使得教師在學生成績評量上,擁有相當大的自由。教務處也坦言,因尊重教學自由,所以不會干涉教師評分。也因此,課程如何評分,全由教師一人作主。
徐東宏在交流版貼文中寫道:「學生的成績應該來自學生的學習表現,而不是其他非關教學的事務。」直指刑法課程與藻礁公投無關,不應以拉連署作為加分方式。陳思妤則補充,此加分機制,並未在教學自由與評量公平間取得平衡,因此造成同學反彈。
但陳志輝則解釋道:「所有的法律都是一樣的,我只是鼓勵他們去參與。」表示此門課程雖然教授刑法,但法律都是相通的,仍希望同學將法律變成「行動中的法律」,跨出課堂之外,挑戰既有的法律體制。也因此,他認為加分制度與其教學目的之間,有合理的關聯,仍落在教學事務範圍內。
除了評分超出教學範圍的疑慮外,徐東宏也在交流版貼文中,指出陳志輝的加分制度,有利誘學生為教師政治立場背書的嫌疑。他批評道:「那之後各種議題,都有可能有老師願意用這種方式去進行,影響學生的一個評斷的方式。」指出以成績干涉學生意志的行為,一旦被允許,容易使其他教師效仿,導致更多的不公平發生。
陳思妤則認為:「我覺得教授的立場介入課堂,這是無法避免的,但是盡力不要跟同學的權益或是立場掛鉤。」並坦言,教師涉及鼓勵支持特定立場的行為,如果牽涉學生權益,在執行前應再三思。
「我確實認為,以偏厚獨項的、特定的議題(作為加分),會形成不公平的問題。」在交流版貼文引發熱議後,陳志輝也坦承,原先的加分制度有欠周詳,因此隨即修正課程加分方式,改為制定法律行動方案,且不限議題類型。他表示:「願意在公民參與的實踐面上下工夫的同學,都可以提出自訂的行動方案來贏得加分。」
然而,陳思妤表示,就效果而言,修正後的機制仍未能達成陳志輝所預期,能鼓勵學生自發參與法律行動的結果。湯妮臻也坦言:「困難度會比較高,因為可能擬定得不夠嚴謹。 」她更表示,方案內容可能與教師想法有所出入,學生難以掌握計畫走向,直言修正後的加分制度難以實踐。對此,陳志輝僅以電郵回覆:「我會從寬認定,重點是必須親自來找我談,而不是透過『媒體』來傳話。」
記者/何予、張愷丰、游九思 綜合報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