創造學生能安心就學的安全環境,是大專院校的基本課題,但在校安事件數日益增長的當下,卻又像是遙不可及的理想。近來流浪犬襲擊學生的意外頻傳,單憑人數日漸縮減的駐警隊,是否有能力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?為應對氾濫的偷竊事件,校方選擇廣設監視器,但此舉是否成為對學生隱私權的另類侵犯?校園安全維護的種種困境,仍須各方積極協調,才可能圓滿解決。

校安事件通報數持續攀升 學生安全蒙陰霾
在政大的日常生活中,你是否時不時聽說,哪裡有同學被流浪狗追咬,又有哪位同學在宿舍被偷了錢,或是個人物品?這些你我都可能會碰到的大小意外,都是校園裡正在發生的「校園安全事件」。
根據教育部2019年各級學校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分析報告(下稱教育部校安報告),民國105年大專院校的校安通報事件共計6,454件(9,056人),在107年通報件數則上升至7,961件(11,451人),到了108年更達到9,996件(14,493人)。可見無論是通報件數,或者涉及人數,皆呈現大幅度的上升趨勢。
教育部於校安分析報告中,將校安事件分為:意外、安全維護、暴力與偏差行為、管教衝突、兒童及少年保護、天然災害、疾病及其他事件,以上八個主類別。而政大學生們最常經歷的浪犬攻擊與財物失竊等問題,便屬於長年通報次數皆為次高的「安全維護事件」。
「這些林林總總算起來,在過去半年,其實比例大概是一天一件。」政大學生安全輔導中心(下稱學安中心)提到:「2020年7月1號開始到現在(2021)年初,大概是140件。」而這也顯示出,校安事件是每天都在你我身邊發生的。
然而,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(下稱教育部校安中心)表示,校安事件通報數量的上升,並不一定是因為事件更常發生。「我們鼓勵學校通報,只要是『疑似』就通報。那當然調查完之後,如果真的不是,那再續報不是就好。」教育部校安中心坦言,現行政策是希望學校不要為了美化數據,而將校安事件隱瞞、壓下。因此,逐年攀升的校安事件通報數,也不一定能反映現實的狀況。
不過,無論是在政大臉書交流板,或是Dcard校版,有關犬隻襲擊、財物失竊事件的貼文,近期出現的頻率不減反增,引起同學們的廣大迴響。學安中心對此則指出:「(校安事件的發生)總體來講還是一直在上升。」如同教育部校安分析報告中所呈現的總體趨勢,近年來,政大校園中校安事件的發生頻率,確實在逐漸地增加當中。

浪犬威脅學生安全 巡守人力不足成致命傷
犬隻襲擊難杜絕與究責 學生安全仍無進一步保障
2020年10月12日下午,廣電三陳品嘉與男友沿河堤前往校門時,忽然在涼亭一帶遇見十多隻流浪犬。狗群神經質地朝兩人狂吠,凶狠地進逼,作勢要咬人,驚慌失措的陳品嘉只能躲在男友身後躲避。
12月31日上午,廣告三蔣明軍在前往體育課的路上,經過綜院後方的步道時,也突然遭六、七隻流浪犬不停追咬。狗群邊吠叫邊衝向她,她只能恐慌地抱頭鼠竄,小腿甚至還被咬傷,事後只能無奈地自行就醫。
據學安中心統計,政大於109學年度上學期所發生的140起校安事件,其中有41起與人身安全相關,並以流浪犬襲擊最為顯著。上述兩起犬隻襲擊事件,都與外號「狗后」的校友李宗燕有關,眾多流浪犬隨她一同出入校園,導致多起襲擊事件發生,儘管事發當下她曾出面阻止,流浪犬仍舊造成遇襲同學的恐慌,甚至傷害。
遇襲後,陳品嘉與男友向警局報案,但因為兩人並未受傷,警察只能將事件通報動保局。「你要實質被攻擊到,他們才能有所作為。」歷史四蔡嘉曦苦惱地表示:「只是被狗叫的話,基本上不太有什麼方法可以處理。」在實際受害者出現前,學校與警方都很難有動作。而實際被狗咬傷的蔣明軍,則由於李宗燕否認飼養犬隻,自己更缺乏受襲擊時的影像證據,因此校方也難以向李宗燕究責。
負責處理流浪犬相關事件的總務處環境保護與職業安全衛生組(下稱環安組)表示,在襲擊事件發生後,環安組會前往現場拍攝流浪犬照片,並由尊重生命社協助通報動保單位捕捉。「但也不是我們事發時被攻擊的影片,所以沒辦法證明太多。」陳品嘉指出,環安組的照片並非在受襲的當下所拍攝,因此也難以作為讓動保單位捕捉流浪犬的依據。
「這次因為疫情的關係,校方之前有以行政命令的方式,對校友(李宗燕)做一個處理。」駐警隊長蕭敬義提及,日前校方已限制李宗燕出入校園。但儘管如此,陳品嘉認為這並非合適的解決之道,因為以她本人為例,在命令下達後襲擊事件仍不時發生。
「如果今天真的受傷的話,事後誰可以幫我們負責?」陳品嘉質疑校方的處置效果不明顯,難以保障學生人身安全。蔡嘉曦則認為,在知道狗群常出沒河堤附近的前提下,駐警隊增加該處的巡邏人力是一種解決方式。然而,人手逐年減少的駐警隊,是否有餘力保障學生的安全,免於受流浪犬威脅?
駐衛警恐無法取代 維安須求其他解方

校安事件發生時,駐警隊與學安中心是學校的第一線處理單位。然而,雙方目前都面臨人力不足的窘境。目前學安中心僅有十名成員,主要由退休的教官組成,但是,蕭敬義認為學安專員無法完全取代教官:「他們受勞基法保護,所以你要他做類似在職教官那樣的苦差事,我覺得是有困難。」
「駐衛警也是教育部精簡的對象,從我進政大,最多的時候有27個駐衛警,到現在含我剩10個了。」蕭敬義說明,未來駐警隊將全數更換為外聘的保全人員。他指出,保全人員依職務與薪資差異分成三級,學校所聘請的第一級人員,只負責門禁管理,無法像駐衛警一般在校內巡邏。而蕭敬義預估,五年內駐警隊人數還會減半,「那五、六個你要全天三班制,做不到的。」
「教官沒了,駐衛警也沒了,到時候誰去處理?」面對人力缺失而形成的安全漏洞,蕭敬義顯得十分憂心。他認為保全的職務性質與駐衛警不同,無法取代駐警隊,即便移交學安中心負責,受勞基法保障的專員,也難以發揮同等效果。駐衛警完全退役後,若校方不加以重視巡守人力問題,校安缺口將難以填補。
由於巡守人力匱乏,學生似乎只能力求自保。因此,學安中心建議學生可隨身攜帶哨子或警報器等物品警戒,但蔡嘉曦表示:「這對人還可以,但對狗沒什麼用,反而有可能刺激到狗。」就最頻繁發生的浪犬襲擊事件而言,她並不認為這是有效的解決方式,反倒會造成反效果。
學安中心的建議難以貼近學生們的日常,在巡守人力不足的情況下,看似只能仰賴科技,以預防人身安全受害。目前校園各地設有緊急求助鈴與通報對講機,讓學生能夠即時通報駐警隊,試圖解決人力不足的困境,但求助鈴的使用紀錄以誤觸居多,對講機的使用頻率也不高,兩者成效不彰。
因此,駐警隊在校園規畫及興建委員會議上,提出翻新監視器系統的方案,被校園基金管理委員會所採納。這兩年來,政大已花費逾1000萬,將學校的監視器全面汰舊換新,主機、攝影機都換成高質,而且攝影天數更長。如果監視器能拍到襲擊當下的影像,或可成為動保單位進一步處置的關鍵證據。
但是,流浪犬襲擊事件常發生的河堤一帶,監視器數量仍不足,因此校園安全的漏洞依舊存在。學安中心對此則提醒,襲擊事件最根本的解決方法,還需靠個人提高警覺。「大家如果說能盡量避免,或是繞開,其實對自己會有進一步的保障。」
受經費及隱私限制 監視器難面面俱到
從陳品嘉及蔣明軍等人的經驗可見,校園巡守人力不足是政大校安目前的問題,導致學生在校園內遇到緊急事件時,難以在第一時間得到協助。校方雖然試圖彌補巡守人力不足的問題,但求助鈴和對講機的成效仍不彰,而監視器雖大量翻新,但根據交流板上同學的經驗,監視器通常只在財物失竊時,幫助學生取得關鍵影像,以向犯人究責。
監管範圍仍有死角 預算不足為最大阻礙
法律三林品㚬近期在圖書館外,雨傘失竊,第一時間她便向駐警隊尋求協助。她根據在駐警隊調閱監視器畫面的經驗,認為校園監視器數量沒有不足,但存在不少拍攝死角,例如在傘桶內失竊的雨傘,就難以被監視器拍到,顯示監視器的裝設仍有未竟之處。
蕭敬義說明,學校目前大概有1200支監視器,但政大幅員廣闊,須將監視器裝設在師生主要的活動範圍,才能發揮最大效益。且「監視器裝越多,你後續的維護成本也越高,尤其戶外的,日曬雨淋很容易就壞掉了。」蕭敬義表示,有限的經費,也是使監視器無法普遍設置的要因。
蕭敬義指出:「這一兩年我們在做規劃的時候,本來環山一道到三道,有合作的基地台,後來它倒閉了,後山就變成一個死角。」目前後山只有自強一二三舍到蔣公銅像設有監視器。因此,為了消弭監管死角,這一兩年來,駐警隊已在環山三道到六期運動場之間,架設光纖監視器,但礙於經費限制,仍無法做到全線設置。
「我是一直希望能將環山道建置起來,讓學校有一圈的安全網。」蕭敬義表示,會努力爭取預算,成功建置研創中心到大草原及自強一二三舍的安全網。然而,架設監視器涉及網路專業,所以需要電算中心的協助,「但是電算中心跟我們說沒錢,要我們自己去找,那當然我們總務處也沒有錢,一定是要從學校去撥這個預算。」蕭敬義無奈地說。
隱私與安全相衝突 設置監視器存有疑慮
傳院一胡凱威表示,他在短短的幾周內,就在宿舍遭遇兩次財物失竊。而第二次寢室遭竊時,他第一時間向自十服務中心求助,並在住宿輔導員的協助下完成報案。然而他認為,宿舍竊案實質上難以順利解決。「主要就是監視器的問題,我們的宿舍沒有架設監視器。」胡凱威坦言,若增設監視器,便能達到嚇阻,也可以改善校安問題。
國立陽明交通大學教育研究所博士後研究員薛美蓮,曾在《學校教室裝設監視器之省思》(下稱《教室監視器》)一文中提及,裝設監視器的法律依據為《警察職權行使法》。警察為了維護治安,才能在經常,或可能發生犯罪案件的公共場所裝設監視器,並且對於監視器所蒐集的資料,應遵守相關規定處理。
而喆律法律事務所律師徐佳緯指出,《警察職權行使法》條文內容相當抽象,法條中並無明確定義何謂犯罪比例高,也沒有明確指出合理判斷的依據,他因此質疑這項法律的授權。再者,針對私人監視器的設置與使用,例如,監視器是否能夠對著他人的家門口攝錄等,目前更尚未有妥善的規範。
薛美蓮在《教室監視器》一文中指出,學校為維護學生秩序,也落入監視器監視的範圍,使學生置身於被窺視的環境中。在教室內設置監視器,是否具合法性與適當性,仍有疑慮。徐佳緯補充,教室並非暴力犯罪易發生的地點,所以並沒有設置監視器的必要。因此,即使同學們期待以監視器維護治安,但也難以避免監視器帶來隱私問題。
「大學其實有一個特性,他跟中小學不太一樣就是在於說,中小學有一個明確的學校的範圍,像圍牆、校門的設置,可以明確地區別出校園設置的範圍。」徐佳緯說明,大學是公共空間,所有的公眾都可以進去,因此外部的環境也會被考量,所以增設監視器不只是大學本身的問題。
新北地方法院強制處分庭法官鄧煜祥,曾撰寫《從隱私權保障的觀點論鄰里監視器的合憲性》一文,其中提出「公共隱私權」的概念。徐佳緯解釋,保有隱私權,是人們對這個公共空間的期待,因為「我們不會想像,被監視器記錄下來的行為,會在其他地方被播放或重複。」
因此,國家在公共空間,設置、使用監視器的權力,須受一定限制。然而,胡凱威直言:「即便過度的監視會造成隱私疑慮,但我還是覺得保障住宿安全,比起隱私權還要更重要。」而徐佳緯說明,每個人對隱私的定義不盡相同,從更高的規格來看,隱私是人格發展的自由,對一個人所採取的行為,有決定性的影響,不應該被持續記錄。
「不用每個角度都有,但至少宿舍走廊上要有一支吧!我是覺得增設是有必要的。」胡凱威如此表示。徐佳緯解釋,宿舍走廊比起樓梯間,更接近一個人的日常生活型態,可能會監控到個人的生活作息、行為模式等。因此,當隱私權涉及人格發展自由,在宿舍走廊設置監視器會有相當大的爭議。
徐佳緯也補充:「我們一般定義公共利益就是全體人的最大善,但其實這應該是不可能被實現的。」因此,增設監視器必須考量到幾個面向,第一是設置監視器的必要性,第二是人們對空間的期待。徐佳緯舉例:「以宿舍來說,我們會覺得幾乎已經是接近住家的環境,會用比較自在的形式呈現在宿舍裡面。」他建議,當人們對宿舍有較高的隱私期待時,就須以較嚴格的審查標準來檢視監視器的裝設。
管制規範須謹慎訂定 監視器裝設亦須多方協調
政大在處理犬隻攻擊、財務失竊等校安事件時,調閱校園中的監視器,是最常被採取的應對方法。而無論是平時的監控管理,或是案件事發後的究責查辦,大多時候,校方也都需要依靠大量裝設監視器,才能夠有效預防、解決那些發生在我們身邊的校安事件。
監視器對於個人隱私的干擾,時常也是在裝設時會面臨的難題,而其中一個重要的部分,便是監視影像資料的管制。蕭敬義對此提及:「在架設監視器的時候,後台是誰要去管理,這些影片會不會被流漏?宿舍為什麼比較難做到全面性的架設,可能就是有這些考量。」
徐佳緯指出:「資料管控也很重要,資料本身應該被如何儲存、複製、運用,還有管控資料的人是誰,哪些人可以取用這個資料,也必須透過立法規範訂清楚。」關於政大現行的資料控管,蕭敬義則說道:「因為後台可以看到數位影像,所以管理的同仁都要簽保密條款,不能隨便拷貝。」他也補充,駐警隊的監控中心裡也有裝設監視器,所以若有影像外流,也能查出洩漏的人是誰。
除了事後的規範管理之外,在架設監視器時,也需要法律介入與管制。徐佳緯表示:「我們要考量的,是它侵害隱私的比例,要跟防止犯罪之間做出一個權衡。如果防止有效的話,那我們再連動到法律的明確規範與限制。」他指出,若要以法律對監視器進行規管,前提必須明確,同時,也需事先經過縝密的分析、籌畫,並須準備完整的配套措施。
在進到立法管制的層面後,徐佳緯則認為:「這沒有一定的對或錯。」強調監視器的性質,並沒有絕對的標準能夠判斷、遵循。此外,他也說明:「監視器的部分,在(台灣)法律上還是空白的狀態。」因此,當學生與校方達成共識,那雙方便能共同決定是否需要裝設監視器。他進一步舉例,即便是在隱私需求最高的宿舍,若宿學會和宿服會的意見一致,在宿舍增設監視器,便不會產生法律疑慮。
齊心維護校園安全 共創理想就學環境
同學們遭遇校安事件後,可能不盡滿意校方的處理方式,但學安中心也說明,學安人員會盡力掌握校園中的大小事,只要接獲通報,一律都會向上呈報。「假如他(同學)沒有來講這件事情,或是覺得摸摸鼻子就算了,那我們不知道,就不會往上報。」學安中心如此表示,希望學生積極反應,以便校方制定對策。
然而,「真正需要被照顧到的地方,沒有照顧到。」陳品嘉坦言,校方尚無完整、實際的方案,難以應對校安事件的發生。教育部校安中心則建議,學校應該加強與同學的交流與溝通,「(學校)可以跟學生確認哪些地方是ok的,哪些地方是要做改善的,不是學校自己摀著頭想,這樣才會比較具體、有作為。」
林品㚬則表示:「我覺得治本,就是要真正解決案子。」強調校方雖會在處理校安事件時遭遇瓶頸,仍應積極處理,而非消極放任、縱容。教育部校安中心也同樣說明:「(學校)不要不敢通報,不敢通報就是惡性循環。有問題沒有關係,我們都可以協助解決問題。」闡明解決問題的不二法門,只有「面對」而已。
「我理想中的校園環境,就是大家可以互相信任,然後也有完善的硬體設備。」胡凱威肯定地說道。他表示除了完備的硬體設施外,校園內的人事物,也都應融洽共好,唯有如此,才能與身旁的彼此,一同組成和諧的共同體。

記者/江昇、葉晉嘉、程心、游九思
編輯/施力瑄、洪振嘉
攝影/林立雅、郭宇璇
(本刊於《政大學聲》第34期)